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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旗区人民政府: 为了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和市委、市政府关于建设文化大市的要求和目标,紧紧围绕市委、市政府的中心工作。充分调动广大文学艺术家创作的积极性,出精品、出力作、出人才,繁荣鄂尔多斯市文学艺术事业,构建和谐社会做出卓越贡献。市文联党组会议研究决定要求各旗区文联建立文学艺术奖励基金,基于文艺创作人才的现状和各旗区财力状况,现将奖励基金任务分解如下:东胜区、准旗、伊旗60万元,鄂旗、乌审旗40万元,达旗、杭锦旗、鄂前旗20万元。所建基金用于年度优秀文艺作品、优秀文艺人才的奖励和重大文艺活动支持,基金建立列入市文联对各旗区文联的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, 希望各旗区政府给与支持。
鄂尔多斯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2010年11月3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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